《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强化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特别是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主动反映职工合理利益诉求,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适当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及用品。同时,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通知》强调,不能以提供清凉饮料等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各级工会将大力开展“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法律咨询、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了解掌握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并积极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
《通知》还就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加强高温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引导广大职工增强防暑降温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