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会是院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处理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有争议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代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三、配合学院相关机构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根据依法制校、民主管理的原则,逐渐建立适合泊头职业学院的校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和广泛的教职工民主监督体系。 四、团结、教育教职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学校的改革,促进学校的发展。 五、大力提倡“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师德和风气,支持和配合行政做好表彰先进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 六、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做好福利性工作和困难教职工的补助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做好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 八、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管理用好工会经费。 |